实施时间:2026 年 11 月 1 日起(又称:退税制改革 / Refund Method) 核心变化 不再店内即时免税 购物时需先支付含 10% 消费税的全额 出境退税流程 在机场或港口办理退税 出示: 购物收据 护照 经海关确认商品随身出境后,退还相当于消费税的金额(现金或退回信用卡) 配套简化措施 不再区分消耗品 / 一般商品 取消消耗品 50 万日元上限 取消必须密封包装等限制